道路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實務
2.1概說
在道路之施築中,無論就其數量之多寡抑成本之控制,土方工程均佔舉足輕重之地位,其施工之良窳,不僅決定路面之成敗且影響工程成本甚鉅,一個稱職之監造工程司實扮演著工程成敗之關鍵角色。
舉凡工地之整地、清除、掘除、土壤材料之好壞、供用材料、不適用材料之認定及基本之土壤試驗等,均需有相當之涉獵;而對於工程施工之機具選擇、軟弱地盤處理及邊坡穩定等技術,亦須有深切之了解;對於完工時之檢驗方式、檢驗項目及檢驗標準等,亦須全盤了解。職是之故,若說監造工程司是為道路工程之靈魂人物亦不為過。
2.2 整地工程
施工團隊在進駐工地之後,首要之務為道路路幅範圍之確認,並著手進行整地工作,包括地上物之清除與建物之拆除。承包廠商需依工程司之指示,將路幅範圍內之樹木、殘幹、樹根、碎屑、廢物雜、草、竹、木、農作物、垃圾及所有之障礙物清除移除,對於池塘、沼澤地、水田及爛泥地帶等之清除工作,尤須注意係於積水排乾後方可進行,對於灌溉渠道之淤泥、雜物等,亦應一併清除。
施工範圍內之原有橋涵、建物、圍牆、圍籬、牆基、護欄、電桿、木架、基腳、地坪、設備之基礎、舊路面、管線、紅磚、混凝土及其他妨礙施工之構造物或設施,均應加以拆除運棄,以利施工。
施工中,若發現尙有附掛之電力、電話、自來水、油管及瓦斯管等管線,則應協調其主管機關遷移或拆除後始可繼續施工,不得逕行破壞導致不必要之工程糾紛,拆除作業尚需注意施工之安全性。
2.3 土壤材料
在道路工程中,依其填挖方之不同,分為路堤 (Embankment) 填築與路塹(Excavation)開挖兩大項。路堤填築材料除設計圖上之挖填平衡近運土外,不足之數則需由借土區(Borrow Pit)供應,借土區可以為業主指定者或為承包廠商自覓經核可後合法取得者。前者因為已於規劃設計階段即略作土壤之後調查及試驗,在使用上應較無問題;惟不論何者,在真正取土前均需有整地之動作,將其表土或富含有機土者去除,亦即俗稱之「剃頭」,並自該區挖取土樣作相關之試驗,藉以明瞭該土壤之特性是否適用及作為施工機具選擇之參考。通常路堤填築材料除富含有機質腐質土、泥炭土(Peat)外,均為堪用之材料,工地所稱之「不適用材料」並不包括自然含水量太高,但經處理後仍可適用之土壤,因此品管工程司有責告知施工工程司,應如何認定不適用材料及如何與業主會商丈量,避免徒增不必要之困擾。
在軟弱地盤處理中,常用之砂樁(Sand Pile)、砂床(Sand Blanket)材料,均需妥慎研究其材料需求,進而尋找供用材料,以達成本之控制。
若屬高填土之路堤,則可選擇石堤材料填築,來加速工程之進行。所謂「石堤」係指以石塊為主要材料而構築之路堤,在認定上係以粒徑8公分以上之石料與土壤之混合物,且經土壤分類標準篩分析試驗,停留在15公分以上之石料,重量比應達25%以上者。(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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