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級品管談三流品質


 



    國內公共工程品質之不彰,是國人有目共睹之事實,無庸本人在此贅言,也無需本人添油加醋,讓諸位大德自己去評量吧。


    不知何始,國內多了一個工程界之太上皇,「位高權重責任輕」,尚不足以說明其優勢,根本上就是「責任無」,這是多優哉之機關,制定了一套套之制度,是否能行就不用管了。記得前曾對制度所下之定義,應還有點印象吧。為喚起諸位大德之記憶,不怨其煩再重複一次。「置基層人員於死地」「度高階主管到天堂」這就是制度。


    該機關為維國內公共工程之品質,發明了品質管理制度,採取了所謂的三級品管之品質管理。將工程施工品質分為品質評鑑、品質保證與品質管制三級。由主管機關及工程會負責工程之施工品質評鑑,由主辦工程單位及監造單位負責施工品質保證,由承包商負責施工品質管制。


    評鑑者利用工程主辦單位短短30分鐘之簡報,加上頭尾不到90分鐘之所謂工地查訪,即能看出一個工程品質之良窳,好神哦,其實是好神氣才對。委員以外聘之所謂專家、學者組成,若您有看本人文章之習慣,應對專家不陌生,除專門騙人家、躦呷外,「充其量僅是一條訓練有素之狗」亦為其定義之一。


    評鑑制度,其實就是工程大拜拜,工程主辦單位忙得人仰馬翻,還不如人際關係之良窳,承包商更是砸大錢求過關,試想會有好品質才怪。來人盡看書面資料,要求五花八門,彷如若不說說嚷嚷,就顯不出其學問、地位、威風般。更有甚者,評語盡如出師表末句臨表涕泣之後『不知所云』。


    再說工程主辦單位之品質保證系統,包括督工單位及監造單位,或許是為求減少老百姓之血汗錢支出,人力能少則少,少到不行,不然你要怎樣?這是制度。其實「講破不值三個錢」,政策性放水而已,少人監造不是更容易施工嗎?要怎麼做就怎麼作,不會有人掣肘。


    監造通常委由顧問公司辦理,需知顧問之定義本為「顧此失彼」「問東答西」,或是「顧而不問」,或是「顧門口」,端就這些定義,你還巴望有何品質?加上近來之成本概念抬頭,能省則省視為良策,導致工地盡是新人。


    設計標更是誇張,得標靠關係,高階盡是公關高手,甄審評比也是聊備一格,因為在決定甄審委員前已是決定顧問公司人選了,甄審僅是掩人耳目之戲目而已,不用當真。採購法規定,不得轉包,但得以分包,多奧妙之規定,轉包與分包又如何界定?


    設計書圖,工程主辦單位,或因宥於人力,或因未具能力,僅能照單全收,致規範不合時宜、規格綁標、設計與現地不符、設計無法施工者比比皆是,預算編列更是毫無章法,其間落差之大,非常人能理解。


    不當之設計,當然不會有好品質之工程,儘管是照圖施工,也是爛工程,因為品質是設計出來的。加上監造不力,人力不足或能力不足,皆是品質無法提升之主因。


   接著就是將製程品管交由承包商,試想有警察在都要偷,更遑論不設警力。以國內之生態,要求承包商自主品管,無異緣木求魚。天底下真為作工程而作工程之承包商嗎?書面報表一大堆,紀錄樣樣齊全?有沒有真作,天曉得。不過我這樣講,老天要抗議,你們人類之所作所為,為什麼一定要說我知道呢?「誰人造業誰人擔」,不是很清楚嗎?徹頭徹尾皆是人,干我老天底事?


    走筆至此,沒有好工程品質是否已略知一二,三級品管僅能有三流品質,若仍有不明,請回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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