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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錢買奴才作


 



六月十二日又要選舉了,這次選的事村(里)長與市(鄉)民代表,在選舉文化中屬於最基層者,以前,是拜託人幹都沒人要幹之職位,村長僅得一份台灣新生報,鄉民代表則於開會期間混吃大麵,就這樣而已,別無其他福利。漸漸有提供一輛腳踏車、小型建設分配款等,實際上亦是無給職,現代則是月薪四萬多,仿如公務員。


民主政治可愛在其人人有機會出頭天,以數人頭代替打破頭,有服務大眾之熱忱者,皆可透過選舉,爭取到服務之機會。曾幾何時,「選賢與能」變成「選錢與能」,一切靠孫中山、蔣中正兩位幫忙。吃選舉飯,似為正常;請選民旅遊,說是連誼;賄選買票,說成走路工;這成何世界?何以如此,似皆為維護政權考量。


村長、鄉民代表,服務之區域小,參加婚喪喜慶,本無可厚非;縣市議員還是走這一套,則不知其職責為何?立法委員則更是不知應幹些什事?四年一選,為了選票,什麼皆須幹,也什麼皆可幹。雖不致到包賭包娼,但相去幾許?


村長,舉凡一村中之大小事,皆須挺到底,昔曾有「挺得到,無鼎又無灶」之嘆。現在社會,動輒收禮,結婚收禮、入厝收禮、彌月收禮、作壽收禮,不論你想得到的或是未想到的,紅帖子一到,包紅包就是,否則即是不懂人情世故;白帖子一到,除奠儀外,還需親往悼念一番。


一天24小時,皆須如7-11般不打烊,選民以電話或手機摳你,則須隨傳隨到,否則就是大小眼,看高不看低,得罪一人,下次再選時,恐怕就不是少掉十票,村民中「人云亦云」多,村長則只有「人淫亦淫」的份。悲乎!村長,當你死而後已之際,悼念者終將會對你「鞠躬」,「盡悴」就留給你的孝眷吧。


家務事找你,我看你如何處斷,人云「清官難斷家務事」,更何況你連個官都還未沾上邊。父子吵架找你、夫妻吵架找你、兄弟吵架找你。泡茶找你、喝酒找你、哥們泡妞亦找你,說你「人淫亦淫」並不為過。


家中事,留給妻小,說好聽是一人當選全家服務,講白了,妻小何辜?昔曾有買官、捐官之陋習,睽諸現代,亦相去不遠。愛出風頭,是某些人之本性,為民服務之同時,是否也為年邁之雙親,年幼之稚子,以及陪你、護你、挺你之另一半,略盡棉薄之力?


選個最基層之村(里)長或鄉(市)民代表,所費不眥,虛名有其必要嗎?真要別人肯定嗎?太無自信了。看看,滿山滿谷之競選旗幟,穿梭於鄉間小道之競選宣傳車,到底台灣是真正民主化了?抑是想出名想瘋了?頗值深思,難道真要「提錢買奴才作」嗎?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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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夫阿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