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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創造『情感品牌』的關鍵法則」讀後感(續一)


本書立論『新企業模組重點在品牌本身自信度與感性元素之連結,按部就班拉近企業文化與顧客情感之距離」,誠然,無須否認也不可否認。處身這個社會,的確不進則退,有時甚且是不進即被社會洪流所吞沒,王安電腦不正是血淋淋的企業事例嗎?


國內老牌企業的命運,似乎並非老字號即能永保金字招牌,從股價反應的水餃不如,即能窺見一斑。若說這些品牌無自信度,那是瞎說,若說這些品牌無感性訴求,那也是胡扯,若說其未能將此兩者結合,那更是不合邏輯,國內廣告行銷業者,難道僅是專為新企業而效命,為新企業而存在?


老字號與顧客無情感?那新企業就能有較多情感?敢情這是新新人類之喜新厭舊或迎新棄舊心態作祟。但深究之,中老齡人口,在台灣亦佔很大之比例,這些人難道也已進化到新新人類之心智不成?倘非如此,那前述立論均將接受被存疑之命運。


「品牌最重要的元素是人」,確是如此,即使是政府之置入性行銷,其行為者亦是人,至少應算是人。在諸多元素中,若是化學元素,那尚有其化性可循,亦即在標準週期表中,元素係依照其原子序順序排列。再說得清楚些,根據定義,每個化學元素都有它唯一的原子序,且特性分明;元素若換成是人,除性別變異性較小外,要其不變還真難。


在如叢林般的職場中,人際關係之相處,有不能誤踩的地雷;同樣地,在情感品牌經營法則中亦有之,稱之為「情感品牌經營法則十大誡條」,要談其經營,還不可不了解,否則輕則輸去品牌,重則品牌消失,為其事者,不可不慎。


首先是讓品牌與顧客之情緒接軌,需知「人是情緒動物」,這是亙古今不變的鐵律,且其情緒隨時、隨人、隨地都會引發,恐怖之處在此,可愛之處亦在此,如何掌控別人之情緒,則憑個人之手段、伎倆或修行。


一件事、物,若能激起別人之物慾與情感需求,則能讓人仍處於虛無飄渺、茫然無覺情緒雲端之際,不加思索即能成交,誰會去管那是想要還是需要?對推銷者或是推事者而言,既然木已成舟,不是已達目的了嗎?或許是騙,但承受者亦被騙得心甘情願,若論輸贏,應是個雙贏之局面才對。


活性品牌,其實是一種有個性的,是有企圖心的,是以服務為導向的。昔日,量產時代之低價,或許難以應付現今人類之見異思遷,若還想以量產來稱霸市場,有其一定之難度,因此才有所謂的客製化,即使連官股私營之郵政單位所出品之郵票,亦難逃客製化之命運,當收到一封貼著個人照片郵票之信件,雖不至於感覺不倫不類,但也感慨公僕難為,即使不為五斗米折腰,但七斗米就難說了,似幸?是命?自斟酌。


企圖心是任事的態度,有企圖心的話,則有「雖不能至,然心嚮往之」之象。反之,若連半點企圖心皆無,除非是如生死般之人生大事,否則,又非做善事之慈濟,哪有掉禮物之道理?再說,即使是掉禮物,亦不見得剛好掉到您面前,或說即使掉到你面前,你或因一時恍神,等回過神來,也已讓別人捷足先登。


幼時嘗聽聞「人生以服務為目的」,雖說那是以教條口號成分為多,但服務似乎已被教成口頭禪。怪只怪,我服務人群較少,別人服務我較多而已,但不論誰服務誰,縱歸一句,似已有服務之影子或說已有服務之雛型。進得社會,才漸習服務之義,有償無償,各取所需,各言其所,且皆不會有人認為你如何,反正就是服務掛在嘴邊。


近些年來,某些品牌之成立即因服務,若以較實務面而言,某些服務業之股價扶搖直上,頗有眾股皆綠我獨紅之勢,即可窺見服務利潤之一斑。這也是現今時代,人們動輒稱言服務之主因,似乎為了錢,一切尊嚴皆可拋般。


情感品牌經營上,尚須顧及空間與時間之因素,以前嘗記「以時間換取空間」,換成現今,或已是一條無出路之死胡同,經營上不可不慎。一閃即失的商機,或可說明時間即金錢之真諦。企業經營決策者若還抱殘守缺的執著於「以時間換取空間」之死教條,到頭來也僅是一種恐龍之滅絕而已,無須慨歎「奇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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