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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錢賭性命


 



    錢幣史非不可考,惟似可不考,只要有錢用就好。無論歐元、美金、日幣或新台幣,只要能用就是錢。雖說「錢非萬能」,但現實社會卻也是「沒有錢萬萬不能」。常聽人說「一分錢,逼死一條好漢」,多少人為錢苦?多少人為錢作姦犯科?多少人為錢墮落風塵?


    我不愛錢,那是我的金錢觀,但為環境所逼,我愛孫中山,我愛蔣中正,我甚且為了那五個小孩沒日沒夜、作牛作馬亦在所不惜。人窮常志短,這是為肚皮,當志氣與肚皮不可得兼時,捨志氣而取肚皮也。不為五斗米折腰,是因為尚有餘糧;倘無隔宿糧,則三斗米亦可令英雄好漢折腰。


至於甚麼是「金錢觀」呢?簡單的講,「金錢觀」就是指一個人對金錢價值的認定,對金錢使用支配及如何用錢方法的一種思考邏輯和行為模式。有人揮金如土,有人一毛不拔,有人守財如命,有人捨財如浮雲。以上皆為每個人不同之金錢觀,當然其與人之個性、環境、教育等皆有關。


通常我們將金錢觀分成「對金錢處理的看法與態度」及「對金錢使用的時機與方法」兩部分。錢乃身外物,夠用就好,在一生中,憑勞力擁有第一個一百萬,或許是年輕人的夢;隨著年齡增長,或許可在存摺上加一個零,成為擁有一千萬;但要再加一個零,則非常人所能及。


再說,若存摺上數字增加,真能帶來快樂與幸福,那還無可厚非;反之,則人生何意?為何要為錢所苦?倒不如在不負債的前提中,活在當下,使平生過得舒服點。


「金錢」當用則用,有錢不會用是憨人;當然,沒錢強借來用亦是傻瓜,因為欠債是要還錢的,否則豈是人乎。正確的金錢觀,要釐清是「想要」抑「需要」,通常是需要的少,想要的多。能合理分配金錢於需要者,則不會捉襟見肘。


常言道「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若無正確的金錢觀,則將常為追錢而苦。俗話說「錢四腳,人兩腳,仙追也追不到」,用錢若不懂得節制,不懂得用所當用,則將會付出慘痛的代價,嚐盡惡果。


    錢非萬能,有錢難買人之健康,難買父母子女間之親情,難買男女間之愛情,難買朋友間之友情,就連圖個一夜好眠也難以金錢買到,更遑論是幸福的婚姻或是美滿的家庭與快樂的人生。


    賺錢是人之所欲,但若是賺得全世界,而賠上自己的生命,那又有何益?聰明者需於金錢與生命間作出智慧的抉擇。若僅為錢不擇手段,要錢不要命,那將可於火化時,以60℃慢慢燒烤,較不會痛。


    汲汲於鑽錢,拼其一生僅是使存摺的數字增加,但卻仍不滿足,此種人充其量僅是穿著華錦衣服之窮人。易言之,人若僅坐擁許多物質,但內心卻無歡喜之情,則亦僅是精神之赤貧者。誠如星雲大師所說「常懷滿足與歡喜之心,才是真正的財富」,實際上人之富有與否,並不是用存摺上的數字來衡量,而是以是否擁有健康的身體?是否具有凡事圓融的智慧?是否具有萬物慈悲的心?是否懂得感恩來區分。
    雖說沒有錢萬萬不能,但「錢非萬能」確是無庸置疑,有時金錢甚且會腐化人性,會使人心墮落。多少紈袴子弟,吸毒、賭博、燒殺擄掠、作姦犯科,皆因金錢所害。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金錢亦然。


人生若僅是為錢,則甘心做錢的奴隸亦無妨。在目前之M型社會中,有錢者有之,但畢竟是尖端之少數,絕大部分是為生活而掙錢,且還掙得真辛苦。


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民國98年7月6日所公布的 2008年台灣的國民平均所得是為美金 15,276 元,折合新台幣為 481,815元,亦即每人每月約有40,000 元的收入,但是諷刺的是一位研究所畢業生,其起薪竟然連30,000 元都很難,新貧於焉生成。


生活是要用錢,就算不奢侈、不浪費,圖個溫飽總要,但今連平均所得的八成都難達到,還能不為錢賭性命嗎?為了降低失業率,處心積慮施行所謂短期就業方案,每天八百元,每個月不得超過22天,換算亦即每月最多17,600 元,試問如何過活?連高官們之加給皆不如,但日子還是要過,這是窮人的悲哀,同時也令大家體會沒錢的煩惱,遠大過有錢的煩惱的滋味。


    多少英雄豪傑為五斗米折腰,多少青年才俊為錢賭性命,記得以前台語老歌有一首叫做「為著十萬塊」,目前我看或許會為著一萬塊而拼命,真是「為錢賭性命」。僅摘錄其歌詞於下供參,有空時不妨點唱一番,並細細體會其深意。


 


為錢賭性命


 


有錢人講話大聲  萬事都沾贏


無錢人站在世間  講話無人聽


歹命人就要打拼  不通乎人驚


啊~世間的  世間的歹命人


為錢賭性命 為錢賭性命


 


千金女妖嬌浪漫  人講真好命


紅塵女招夫嫁婿  人講討客兄


苦命女著愛打拼  留乎人探聽


啊~世間的  世間的歹命人


為錢賭性命  為錢賭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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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夫阿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