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拌合廠操作(續五)


4-6  熱拌料之檢驗


    拌合廠駐廠監工之職責並不只是僅對已卸於載料卡車上之混合料進行過磅而已,他必須隨時以目視來判斷所出混合料之品質是否有異,再以例行試驗來判斷是否符合規範需求。從進料經拌合生產至裝載以迄工地,每個環節之嚴重問題皆可經由小心謹慎之注意來發現,並適時加以解決。


在熱拌瀝青混凝土之拌合作業中,溫度之控制是首要之務,溫控良好即已完成瀝青混凝土品控之絕大部分。瀝青混凝土係由地瀝青膠泥、粗細粒料、填充料等經謹慎摻配而成,其中有關材質部份若能符規範需求,則明知已屆及格邊緣亦難掌控,除非修訂規範;但就拌合廠之操作而言,妥慎控制溫度僅是謹慎行事稍加注意即可,對承包商而言,並不會增加其生產成本,但卻能確保瀝青混凝土之品質。


就瀝青混凝土之品質而言,當完成驗廠程序及相關設備調整後,操作手與駐廠監工將是瀝青混凝土供料品質管控的關鍵性人物。控制室之操作手為拌合廠人員,師徒相傳且依作業程序辦理各項投料、計量、溫控及其他相關控制操作;駐廠監工由監造及承包商共同擔任,分別辦理下列應辦事項。


  (1) 駐廠監工到廠後應先查看瀝青儲存桶溫度,雖然施工技術規範規定值為120163℃間,但仍以保持在135145℃為宜,不得太高,以免老化過。當溫度達設定值附近時,則調為自動控溫,以維地瀝青膠泥之品質。


  (2) 每天於生火後正式生產前,應將熱料斗之前面數盤料先行排放23盤後再生產,以維瀝青混凝土之品質,因為這些熱料可能有級配析離及溫度不穩之虞。


(3) 開始拌合後,應隨時檢視拌合料溫度、外觀及計量落差等。務使其混合料之溫度能在岀料目標溫度上限附近,所謂之岀料目標溫度為該專案工程依其所用之地瀝青膠泥之黏滯度所求岀之滾壓溫度加上運送期間、工地等待期間、舖築作業及其他可能之損失溫度。例如某專案工程所使用之ACI-20地瀝青膠泥,其滾壓溫度經試驗求得為135,經實務驗證其裝載期間之溫度損失為1 ℃,運送期間之溫度損失為2 ,待舖裝期間之溫度損失為1 ℃,舖築之溫度損失為3 ,則拌合廠之出料目標溫度為142 ,駐廠監工可以要求拌合廠岀料溫度控制在145~155 ℃間,如此,既可滿足工地需求亦能符合規範需求。


在計量落差方面之要求,係為控制每車岀料總盤數與每盤生產量乘積之總合,能夠控制在±2 %之內,以維瀝青混凝土之品質。因為總量太少會有用油量太多之虞;反之,則有用油量不足之慮。(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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